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劫富濟貧式的教育公平不可取
"低分能讀名校,高分卻無好學校上。"在蘭州,源于一項涉及全體考生的高中招錄政策,讓很多中考學子在這個暑假經歷了別樣的喜與憂,與此同時,對于蘭州中考招生政策的質疑也在坊間流傳。(《中國青年報》8月23日)
問題出在一項叫"統(tǒng)配"的招生政策上。2007年以前,蘭州中考招生以考生分數(shù)作為唯一錄取依據,整個中學教育格局也呈現(xiàn)出強校越強、弱校越弱的"馬太效應"。于是從2007年開始,蘭州市實施統(tǒng)配計劃,名校拿出一定的招生名額,并且名額逐年遞增,向全市所有初中定向分配。簡而言之,"統(tǒng)配"政策改變了以往"唯分數(shù)論"的招生模式,于是"低分能讀名校,高分卻無好學校上"就成為一種必然的結果。
不僅蘭州,全國范圍內,初中教育資源都存在一種過度集中的現(xiàn)象,因而出現(xiàn)優(yōu)質初中日趨飽和,而普通初中無人問津的兩極分化趨勢。在這個意義上,蘭州市實行的中考招生制度改革,對于平衡教育資源有一定的探索價值。從實踐看,蘭州市教育局稱,自實施統(tǒng)配政策以來,整個教育生態(tài)有了很大改觀,教育資源更加均衡,社會反響良好。但統(tǒng)配政策的最大問題在于,其實現(xiàn)的僅僅是一種尚無確定性的結果公平,而忽視了過程也即實現(xiàn)手段的公平。
高考之所以被視為"最不壞的制度",關鍵就在于"分數(shù)面前人人平等",盡可能排除人為因素的影響,公眾對于結果有著相對合理的預期。中考也如此,只要分數(shù)是考生實打實考出來的,在目前的應試教育體制下,就應該成為高中招生的唯一標準。"統(tǒng)配"政策固然有著平衡教育資源、縮小校際差異的制度善意,但卻犧牲了一部分考生的利益。而如果一種公平是以犧牲一部分人的利益來成全另一部分人,這樣的公平很難說具有正當性。
由于辦學條件、師資力量以及生源質量的不同,學校之間辦學效益的差異也越來越大。這雖然不符合教育公平的本意,但要看到,錯不在這些優(yōu)質初中學校本身。一方面,這是教育市場自由競爭的必然結果,并沒有誰破壞游戲規(guī)則;另一方面,哪怕我們并不認同當下的教育模式,但學校為了提升辦學效益和升學率,而付諸的努力是不容抹殺的。因此,"統(tǒng)配"不僅對學生,對學校而言也不盡公平,甚至會在某種程度上對辦學積極性構成一種制度性的打擊。
"低分能讀名校,高分卻無好學校上",很像是一種劫富濟貧式的教育公平,雖然用心可嘉,但卻偏離了公平的本意。正如這個社會存在貧富差距,我們不能因此而強行要求富人將他們應得的權利割讓給窮人一樣,我們同樣也不能因為教育資源的不均衡,而隨意分配招生名額這樣的公共資源。這種人為制造的"教育公平",不僅無益于社會公平,反而會使整個社會變得更加低效。
事實上,真正的公平,不是行政力量強制下的"平均分配",而是機會的平等。以中學教育的"馬太效應"為例,行政部門最應該做的,是通過政策傾斜平衡教育資源,通過激勵機制鼓勵更多的名師到弱校任教。當然,這相比單純改變招生名額分配,可能需要付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,也不會很快見成效。